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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师资补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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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规划,依照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师资补充计划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

各学院应根据《四川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16】42号)、《四川师范大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校字【2016】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科建设需要及专业发展要求,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将亟需专业、紧缺专业、学校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以及柔性引进人才列入长期招聘计划进行申报。

二、2018年度师资补充计划申报

2018年度师资补充计划包括考核招聘(或年薪制)计划、公开考试招聘计划、校聘计划,涵盖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等各类岗位的人员需求计划。学校第五、六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师资补充计划申报。

传统学科专业新进专任教师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科紧缺专业经学校同意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艺术体育类专业新进专任教师和其他岗位新进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考核招聘(或年薪制)计划是指:拟通过调动、直接考核招聘、年薪制等方式新进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调动方式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教职工调入暂行规定》(校人字[2014]117号文件规定执行),列入考核招聘(或年薪制)计划。艺体类专业的专任教师岗位新进硕士研究生,列入考核招聘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进行。

公开考试招聘计划是指: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新进硕士研究生,列入公招计划。

校聘计划是指:管理岗位新进硕士研究生,列入校聘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公开考试(考核)进行。

三、计划申报程序

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师资补充计划,通过“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在网上申报,各单位(含有进人需求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确定专人担任招聘工作人员,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包括进人计划申报、应聘者简历处理、笔试、面试工作安排等。多数单位的招聘工作人员已分配有招聘系统的登录帐号,若招聘工作人员有调整或新增的单位,请与人事科联系,方可进行网上计划申报。新进人员计划申报工作务必在6月30之前完成,之后网上计划申报系统将关闭。

四、2018年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安排

(一)公布、宣传招聘计划

学校研究核定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师资补充计划后,人事处拟于2017年9月在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专业招聘网站对外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招聘(或年薪制)计划,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和校聘计划将在学校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前单独发布。

(二)考核招聘(或年薪制)实施工作

为提高招聘效率,规范招聘程序,所有符合考核招聘(或年薪制)条件的专任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考核招聘新进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学校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开展,试讲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17年11月、2018年4月,各单位原则上均应在2017年11月进行集中考核。

艺体类专业列入考核招聘计划的专任教师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17年12月。

各学院招聘人员,原则上不选聘本校应届毕业生。

(三)公开考试招聘实施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求,并根据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的安排,拟于2017年11月组织实施公开考试招聘工作,2018年1月前全部完成。

(四)校聘招聘工作

除按省上规定纳入考核招聘、公开考试招聘计划的岗位外(包括管理岗位、除图书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均由学校统一进行公开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4月。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对2017年专任教师进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2、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合理制定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师资补充计划,人事处汇总全校进人计划后上报学校审批。新进人员计划一经学校审定,将不得增补和更改,各用人单位本学年度不得再申请进人计划,也不得突破和变更计划招聘人员。

3、根据考核招聘材料上报审批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在设置专业的时候,应尽量参考教育部颁布的学科目录,填写一级或者二级学科名称。                        

 

 

                         人事处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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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