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7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省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要求:A4双面打印),报学校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10月15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使用回形针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甲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人文社科类学科为二甲,理工类学科为二乙)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一式一份),由学院签署意见,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背后签名,用小袋子装一下后(避免刮花),夹在首页);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类专业相应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育教 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13.学校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申请人个人材料由各单位收齐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师办并提交本单位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一览表》的电子版。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查后须由审查人签字确认,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
3.申请人请先认真阅读 附件1《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几个重要问题的解答》
联系人:张德林
联系电话:(028)84761910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几个重要问题的解答.doc (31.00k)
[下载] 附件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一览表.xls (23.00k)
[下载] 附件3:申请人思想道德鉴定表.doc (34.50k)
[下载] 附件4: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doc (50.00k)
[下载] 附件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85.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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