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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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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18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1.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回国来川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1)学院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和择优推荐,于5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人事处,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到相关邮箱。

(2)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经学校推荐后,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申报材料:

(1)《四川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

(2)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或四川省海外高层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5)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帐号、开户行银联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学院推荐报告》一份,写明推荐过程及其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一周),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审核后请签署“原件已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获得过国家人社部或四川省人社厅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经费及用途

经申报、初审、评审后确定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资助: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

2.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3.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留学人员已享受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享受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联系人:张德林

联系电话:028-84761910

电子邮箱:418977407@qq.com




附件:申报书及其汇总表.doc  (108.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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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