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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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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启动2019年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员选拔工作,为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从我校在职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科技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是我省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能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4.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5.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需要在附件中提供延退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中国国籍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带头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1.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并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2.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涉外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医疗卫生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已在全国或省(部)范围内推广使用,效果优异;

5.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或取得的重要成果在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弘扬巴蜀文化、推动文艺创新、促进巴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在国家、省(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符合条件的国家“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入选者优先评定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从我校在职的中青年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四川科技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知识面较宽,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及相关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4.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并在国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7.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推荐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近5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三)规范程序。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其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学院上报材料:2019年12月5日-12月12日,学院统一上报《专家推荐一览表》(附件3)纸质(学院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和《学院推荐报告》(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推荐理由、师德师风、公示情况、及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等情况,并经党、政负责人双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学校评审推荐:12月下旬,学校确定推荐人后,分配系统账号进行系统填写和材料准备。

(三)网上填报并提交:2020年1月7日前,申报人登陆http://www.sc.hrss.gov.cn/ywzl/scsdsspxshjsdtrjhbrx/,进入“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认真阅读“推荐表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电子材料。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四)上报纸质材料:2020年1月10日前上报以下纸质推荐材料:每个推荐人选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档案袋中材料包括:

1.《推荐表》(系统导出打印后,A4双面打印,2份): 电子版表格中将“所属单位(团体)推荐意见”补充完整(500字以内)以后再打印成纸质版。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学科、专业参照附件5的内容填写。《推荐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书”需要亲笔签字确认。

2.《综合推荐材料》(2份,2000字以内,范本见附件4):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听取同行专家、有关方面意见情况,申报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重点反映申报人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及本人发挥作用,在省内外或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影响)等情况。其中一份由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后盖章,另一份落款四川师范大学不盖章。

3.附件材料(胶装一套,封面及目录参考附件6): 材料包括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原则上选近5年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德林

联系电话:84761910

QQ群:779676844(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加群)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07.89k)[下载]
附件2: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pdf  (1,594.18k)[下载]
附件3:专家推荐一览表.xls  (33.00k)[下载]
附件4:学带综合推荐材料(参考样本).doc  (29.50k)[下载]
附件5: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科、专业目录.doc  (59.00k)[下载]
附件6: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样本).doc  (27.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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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