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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
时间:2008-09-24 22:40:3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查看:3316

    依照国家、省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评审的职权和范围问题

    1、四川师范大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成立了高等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学科组。截止2007年5月,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在九个学科拥有教授(研究员)学科评议权,另有两个学科拥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学科评议权。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历史学、英语语言文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哲学十个学科取得了副教授(副研究员)的评审权。

    2、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审定四川师范大学大学所属各单位上报的中级、高级任职资格。另外,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可代理评审各非内设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初、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二、关于在国内外学习进修、攻读学位、学历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1、经组织批准在国内短期(一年以内)学习、进修和在职(未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可按任职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其学习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可酌情减免,其学习时间可连续计算任现职年限。

    2、经组织批准在国外短期进修、合作交流的人员,尚在组织批准期限内并表示到期回国的,可按任职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待回国后再聘任高一级职务。其进修或合作交流期间任现职年限可连续计算,教学工作量可暂不作要求。

    3、在国内、国外脱产攻读学位、学历,尚在批准的学习期限内的人员,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但在计算任职年限时应扣除其学习的时间。

    4、在国内、国外脱产进修、攻读学位、学历,已超过学习期限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高一级职务的评审。

 三、关于任职年限问题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问题

    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我省《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如按该学历、学位评审或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见习期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只能从取得该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不得将取得该学历、学位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或折算相加作为间隔年限。”“如按原有学历和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将取得较高学历前后的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为任职间隔年限。

    2、因工作调动、职务系列发生变化的人员,如调动工作前后的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或所用专业知识相同的,可将工作变动前后担任同级职务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3、毕业时间较长、未参加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省职改领导小组文件规定:可视本人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资历、业绩贡献和现工作岗位的需要直接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即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年限的计算,可按其具备相应《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算起。

    四、科研条件的掌握

    要正确处理好教学和科研、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注意正确的政策导向,建立重实绩、重质量的评审原则。对晋升正高级职务的,一般应要求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专业课教师一般应要求教学、科研并重;对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应在对科研成果提出适当要求的同时,注重考核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对他们编撰的教材、公开使用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以及在教学法、教学理论、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文章和在教学仪器、设备的革新创造等方面的成绩,均应充分予以重视;对从事科研开发、推广的教师其取得的成绩和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均应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亦属同一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至6个月的试用,经所在单位考核确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能力的,可直接根据任职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2、变动工作前后的岗位属同一专业技术人员,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职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须经半年至一年的试用。

    3、变动工作后,改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重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须经过一年以上试用或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试用期限,其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效果、成果及专业技术水平,应基本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相应职务任职条件,并经相应评委会评审通过。

    4、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前后的专业技术岗位虽属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或工作性质相近,其变动工作后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按照确认的办法报相应政府职改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六、关于确认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1、根据省职改办文件规定,“因工作调动、岗位变化等原因,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从原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较低一级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确认转换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较高外语(计算机)要求的系列,须补考相应等级外语、计算机成绩,才能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一份。

    (2)原批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3)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一式一份(原件、复印件)。

    3、因工作调动、岗位变化等原因需确认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要求,应有半年至一年的试用考察期。

 

                         四川师范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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