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相关工作安排,我校2025年12月1日成功获批成为该项目实施单位,自2026年起至2028年,每年最多可选派4名访问学者赴英国雷丁大学、萨里大学、斯旺西大学、朴茨茅斯大学、创意艺术大学及韩国延世大学等6所院校交流访问,为做好我校教师申请和选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模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制”选派模式,我校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和人员申请受理单位,直接负责人员选拔、受理审核。
二、选派范围及留学信息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主要面向艺术类相关学院在职专任教师选派。
(二)留学信息
1.留学类别及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
2.留学国别及院校:
英国:雷丁大学、萨里大学、斯旺西大学、朴茨茅斯大学、创意艺术大学
韩国:延世大学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艺术类核心或师范生美育课程等在艺术领域工作满3年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重点选拔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创作项目、能提交跨学科的海外研修计划或具有国际合作潜质的教师。
(二)申请人须符合《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详情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7)、《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详情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时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访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四)外语条件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5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四、申请材料及申请程序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
3.相关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2026年人员选派预计分为两批,第一批选派程序如下:
1.学院推荐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原件并在相应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学院经办人务必在3月10日下午17:30之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含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附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2.学校评审
学校复核申请人资格,并在3月23日前对复核通过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人员公示
学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网上报名
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于4月6日下午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同时提交对应整套纸质材料至人事处(材料提交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6116
办公地点:狮子山校区嘤鸣园国际交流合作处201室
(二)申请材料递交: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1910
办公地点: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5室
附件: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申请表
请与单位人事秘书联系下载附件。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1月26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