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师人[2020]115号),现启动学校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此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涉及对象为:进入我校后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满一个聘期(四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此次工作范围: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该类人员的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问题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年薪制管理的校聘人员。该类人员尚未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
(三)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人员。主要指2009年首次岗位聘任时按待遇不降低原则保留了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人员,以及之后因职务任免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但学校批准保留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人员(符合学校关于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兼顾人员相关要求的除外,具体要求见后)。
(四)长期病假和离岗待退人员。
二、总体安排
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总体分“聘期考核”、“聘任方案拟定和审批”、“聘任评审”、“签订聘约”四个阶段。具体见《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安排表》(附件1)。
第一阶段:聘期考核
符合此次工作范畴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聘期考核。此次聘期考核由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考核时间段为现岗位起聘时间至2020年12月。考核依据可参考《四川师范大学教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校字〔2011〕51号)或本单位具体执行的考核办法,综合业绩贡献、履职表现、群众意见等,形成聘期考核结论。聘期考核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二阶段:聘任方案拟定和审批
归口单位根据《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岗位数核定情况(另行通知),拟定本单位或本类别岗位的聘任方案,方案主要包括:聘任工作组组建名单、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条件、三级及以下岗位职责、考核办法等。聘任方案经学校核准后,作为指导下一步聘任和考核的依据。
第三阶段:聘任评审
归口单位岗位聘任方案经学校核准后,结合学校岗位数核定情况,按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实施第三轮岗位聘任。聘任类型可参考《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低职高聘的聘任评审由学校统一实施。
(二)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不含低职高聘)的聘任评审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实施。
第四阶段:签订聘约
第三轮岗位聘任实行合约管理。聘任结束后,所有受聘人员均须与学校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岗位聘任合同》以各单位制定并经学校核准的岗位职责为主,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三、归口单位设置
岗位类别 | 归口单位 |
专任教师岗位 | 各学院、各专职科研机构 |
专职科研岗位 | |
思政教师(辅导员序列)岗位 | 学生工作部 |
实验技术岗位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图书档案岗位 |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
工程技术岗位 | 网络信息中心、规划建设处 |
财经类(含会计、审计、经济)岗位 | 计划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 |
编辑出版岗位 | 文科学报、理科学报、电子出版社 |
卫生技术岗位 | 后勤集团 |
中小学(含幼教)教师岗位 | 基础教育集团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重视,稳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岗位聘任对人才队伍建设、学校整体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和把握文件精神,加强宣传和解释,按要求落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考察,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表现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工作组织,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各单位应加强工作组织,确保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准确。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资格审查,要做到专人把关、责任到人,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双负责。
(四)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在拟定聘任方案时要广泛听取意见,不得因突击聘任人员降低要求或因人设置有针对性的条件。考核和聘任要严格执行公示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有关说明
(一)相关时间计算问题
1.此次涉及人员的聘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实行对年对月计算。进校后身份发生调整的(如院聘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转校聘或转事业编制),以当前身份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起聘时间为准。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以现任(或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受聘之日至2020年12月为准,实行对年对月计算。竞聘评审时,业绩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按2020年10月31日掌握。
(二)关于业绩成果认定问题
1.申请人的业绩成果原则上均要求以四川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校同意并认可的校外合作成果,以及攻读学位、博士后研究、教师进校前取得的成果可对署名单位不作硬性要求。
2.岗位聘任时业绩成果原则上不实行替换。
(三)关于聘任方案拟定和适用问题
1.各归口单位制定聘任方案时应广泛征求本单位或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经三分之二及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上报学校。
2.经批准的岗位聘任条件将作为此次聘任时的依据,经批准的岗位职责将作为下一次聘期考核时的依据。
(四)关于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兼顾人员的聘任问题
根据学校对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兼顾人员聘任问题的一贯精神和实际做法,学校允许以下人员申请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并按学科(岗位类别)归属组织实施。
1.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学校“双肩挑”岗位聘任人员,且确实兼顾了相应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
2.教学科研单位、经学校认定归属其他专业技术性质的管理或教辅部门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且确实兼顾了本单位所属学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
以上人员选择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后,实行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双考核”。此次聘期考核和聘任时,可暂对其教学工作或相关业务职责不作要求;此次岗位聘任到位后,在签订岗位聘任合同时可酌情降低职责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类型同级别岗位职责的1/2),具体由归口负责单位掌握。
(五)关于专职科研人员聘任问题
学校批准的专职科研岗位聘任人员符合此次聘任范围的(不含校聘年薪制人员),按聘任条件实施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当前任务合同尚在执行期内的,继续执行现聘合同(之前未签订任务合同的应由所在单位在此次聘任时加以完善)。
此次聘任时,非专职科研人员或已完成合同期任务的非年薪制专职科研人员,如考核合格,可根据聘任条件申请聘任年薪制专职科研岗位,经所在单位推荐、学校批准后实施聘任。
六、其他
(一)本轮聘任时,专任教师岗以外的其他系列暂不实行低职高聘。
(二)学科归属或岗位类别不属于本单位归口负责的,由归口单位组织推荐或评审。因学科不同需跨单位评审时,不占用评审单位指标数。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见《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师人[2020]115号)。
(四)人事处根据所掌握的人员情况提供涉及此次聘任工作的建议名单,但因人员变动较大而造成实际情况或有出入,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仔细核对人员范围,如有异议可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五)联系方式: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5室),电话84761910、84761147。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安排表》
附件2:相关表格
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20]115号)
四川师范大学
2020年9月
编辑: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