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单位的外派人员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高效性和透明性,经过深入研究,学校现制定并发布外派人员归口管理制度,请校内各单位严格遵守,共同促进我校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外派人员类型
外派人员,是指在不改变与学校人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经组织程序选派到上级单位、地方或其他单位开展工作的干部。主要类型有:
(一)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要求选派的援藏援彝等支援地方建设的干部。
(二)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或学校工作需要,选派到相关单位挂职的干部。
(三)因上级部门工作需要,学校选派支持上级部门工作的抽(借)调工作人员,且抽(借)调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
二、外派人员归口管理部门及流程
(一)归口组织部管理的人员
1.人员范围:含上述第一点所述的一、二类人员和第三类人员中具有科级及以上职务的。
2.流程:
(1)外派上会议题由组织部负责提交常委会审定;
(2)会议审批通过后,组织部将议题决议转达人事处;
(3)人事处依据相关政策,负责兑现领导干部的相应待遇。
(二)归口人事处管理的人员
1.人员范围:含上述第二点所述的第三类人员,且职务级别为科级以下的人员。
2.流程:
(1)各派出单位将外派材料转至人事处;
(2)外派上会议题由人事处负责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会议审批通过后,人事处依据相关政策,负责兑现外派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
(一)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规定“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借调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因此,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借外派一线科研人员从事非科研工作,以确保科研人员能够专注于科研任务,提升科研效率和创新能力。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人事处和组织部共同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三)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选派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四)请各单位认真执行本制度,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解释,请向人事处或组织部咨询。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7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