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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3 09:09:3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查看:1004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川师校〔2026〕18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

    本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涉及的对象为学校各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人员、校聘人员和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院聘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届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未满但达到同层级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担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且聘用至七级及以上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数核定

    学校分层分级核定各牵头单位的岗位数量,以各单位(各类别)现有各层级岗位实际聘用人数为基数,根据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岗位层级内部比例,核定牵头单位各等级岗位数。各牵头单位的具体岗位数由人事处核算后下发。

    各牵头单位在学校核定的各等级岗位数内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同一层级较高等级岗位数空缺较多的,在不突破同层级岗位数总量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本层级较低等级岗位聘用。

    三、聘用条件

    教学科研三级岗位的业务条件由学校统一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三级岗位业务条件参照教学科研岗位三级岗标准执行。

    教学科研四级及以下岗位的业务条件,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和单位实际,参照三级岗位业务条件的体例格式逐级制定,报学校审核备案后执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四级及以下岗位业务条件由学校统一制定。

    四、聘用程序

    (一)牵头单位成立聘用组织

    牵头单位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11人(须为单数),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教代会代表、一线教职工代表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本类别)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审定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任务标准;组织开展三级岗位的资格初审与推荐,负责四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评审工作;与受聘人员签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任务书》;审议本单位(本类别)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二)制定聘用方案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1.牵头单位制定本单位(本类别)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方案须明确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机构、聘用条件(含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任务(含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异议处理等内容。方案可参考《四川师范大学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参考模版)》,具体见附件2。方案制定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单位审定通过后,报学校审查备案。

    2.2026年3月25日前牵头单位将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3.4月10日前学校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牵头单位报送的方案。审议通过后,牵头单位按照核准后的方案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三)岗位聘用评审

    1.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3)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业绩佐证材料一并报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依据学校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纸质件于4月10日之前提交人事处。其他材料由牵头单位存档备查。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差额评审。评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评审未通过人员参加二级单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

    2.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牵头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

    申请人填写《评审表》(附件3,此表仅供牵头单位参考,牵头单位可根据实际评审需要修改)和《申请表》附件4,同时提交必要的业绩佐证材料一并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单位岗位聘用方案规定的聘用条件,结合学校核定的各级岗位数,对申请人开展择优评审。

    牵头单位对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纸质件、《申请表》盖章纸质件于58日之前提交人事处。

    (四)审定聘用结果

    学校召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结果,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实施聘用

    学校发布聘用文件,组织二级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任务书》,明确聘期内岗位职责与聘期任务。

    五、聘期任务

    教学科研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结合二至十二级岗位等级和类型,逐级设定聘期任务。聘期任务主要包括教学任务、教学科研业绩任务、公共服务任务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任务由学校统一制定,具体标准见附件1。

    六、职称、岗位、成果时间认定

    第四轮岗位聘用起聘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聘期四年。职称任职年限、岗位聘用年限、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聘用条件中要求的“新增成果”均指2021年1月1日后,任现职以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业绩成果。

    七、关于临近退休人员岗位聘用

    申请人截至2026年12月31日距离国家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一年,且符合本职务层级内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学校审批通过的,按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岗位聘用工作关乎学校事业发展,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吃透文件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工作标准,做好政策的宣讲解释工作,及时将本次岗位聘用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成员。

    (二)立足发展,科学制定方案。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教师队伍现状及发展规划,系统总结上一聘期岗位聘用及考核中的问题和经验,广泛论证,凝聚共识,科学合理制定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三)严格纪律,规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岗位聘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人事处联系电话:杨老师,84761910;罗老师,84761147

    邮箱:rscszk@sicnu.edu.cn

    地点: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3、205室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川师校〔2026〕18号)

    2.四川师范大学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3.四川师范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审表(参考模板)

    4.四川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5.四川师范大学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结果汇总表

    6.岗位聘用牵头单位联系方式

       

    请与单位人事秘书联系下载以上附件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3月13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