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下半年学校管理岗位职员聘期考核、续聘及七级以下职员晋级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以下两类:
(一)在管理岗位上连续聘用,且受聘现职级职员岗位于2022年12月31日聘期届满四年的职员(含三至十级职员)。
(二)在管理岗位上连续聘用, 且受聘现职级职员岗位(七级以下)至2022年12月31日聘期超过四年,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职员。
二、聘用类别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规定,本次管理岗位聘用类别分为续聘、晋级聘用和降级聘用三类,具体如下:
(一)2022年12月31日聘期届满四年的职员,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在原岗位等级续聘;符合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可申请晋级聘用;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
(二)2022年12月31日聘期超过四年的职员,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上一聘期结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以申请晋级聘用。
三、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聘用条件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现任职员职级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申请人所提交的管理文件、重要公文、文稿和管理论文等相关资料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本次聘用工作分为聘期考核、续聘(或晋级聘用、降级聘用)两个程序,其中,聘期考核、续聘和降级聘用工作仅对实施范围中的第(一)类人员组织开展。
(一)聘期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各单位应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技术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涣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造成责任事故。
2.考核结果的效力
聘期考核合格者,有续聘的资格;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
3.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被考核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
(2)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级意见,填入《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中“考核结论”一栏,单位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在“是否同意续聘”一栏签署是否同意其续聘的意见,单位盖章。
各单位务必于11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报人事处。
(二)续聘及晋级聘用工作
本次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申请续聘或晋级聘用;聘期超过4年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结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人员,申请开展晋级聘用。
1.个人申请
经聘期考核合格,拟申请应聘相应职级的人员对照条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初审
基层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个人填写的《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基层单位初审情况表》(以下简称《初审情况表》,见附件3),将《初审情况表》及需晋级聘用的人员的相关材料(含在现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期间撰写的管理文件、重要公文、文稿或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的论文复印件; 学院出具聘任现岗位期间参加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管理岗位干部培训的经历证明,所有复印件上需签署“系原件复印”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5日之前报人事处。
3.学校复审
学校根据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通知各单位。
4.民意测评
晋级聘用高一级管理岗位的,需进行民意测评。晋级聘用七级、八级、九级非实职职务职员岗位的人员,由所属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的范围原则上为本单位全体人员,实到人数需占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民意测评中获赞成票为实到人数50%以上者为通过。
民意测评结束,经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讨论确定七至十级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个人填写的《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拟聘人员呈报表》(见附件4),将以上两份表格报人事处。
5.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七级及以下职员拟聘人员进行审批。学校对审定后的各级管理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6.上级部门审批
学校将公示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审批。
(三)降级聘用工作
本次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由学校按照校内公示、上级部门审批等程序开展工作。
五、其他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职员聘用条件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此项工作,过期不再办理手续。
(三)从2018年起,凡申请职员晋级聘用的人员,须有聘任现岗位期间参加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管理岗位干部培训的经历。
(四)各学院(部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告知本部门符合定岗条件的管理人员及时申请,以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未及时定岗而影响工资待遇。
本人未进行岗位聘用申请的,不予聘任,由此而造成岗位聘用延误、影响工资待遇及今后岗位晋升等情况的,由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年11月8日
【编辑: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