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签到时间及地点: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上午7:00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集合,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二)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三)体检前3日内清淡饮食,勿食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勿饮酒,保证睡眠,避免受凉及劳累。体检前需禁食禁饮至少8小时,体检当日早上务必保持空腹。
(四)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于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缴纳。
(五)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心理测评及相关要求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结束后统一参加心理测评。
(二)心理测评时间:7月11日10:30-15:00,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四教学楼201教室。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此次心理测评的结果,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
(五)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测评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川师范大学
2024年7月8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5月公招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心理测评名单.xlsx (0.02M)
[下载]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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