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下半年学校管理岗位职员聘期考核、续聘及七级以下职员晋级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的实施范围包括以下两类:
(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在管理岗位上现职级受聘、聘期届满四年,且符合续聘条件的职员(含三至十级)。
(二)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在管理岗位上现职级受聘,且受聘现职级(七级以下)聘期届满四年或聘期超过四年,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职员。
二、聘用类别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规定,本次管理岗位聘用类别分为续聘、晋级聘用和降级聘用三类,具体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聘期届满4年的职员
1.受聘到三至十级管理岗位,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在原岗位等级续聘;
2.受聘到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符合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可申请晋级聘用;
3.上一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低一个及以上岗位等级聘用。
(二)2024年12月31日聘期超过4年的职员,七级以下职员,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且上一聘期结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以申请晋级聘用。
三、岗位聘用条件
岗位聘用条件详见《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校字〔2014〕7号)文件。现任职员职级的任职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所提交的管理文件、重要公文、文稿和管理论文等相关资料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本次聘用工作分为聘期考核和续聘(或晋级聘用或降级聘用)两个程序。其中,聘期考核、续聘和降级聘用工作仅对实施范围中的“第(一)类人员”组织开展。
(一)聘期考核
1.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各学院(部门)应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
(2)考核结果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技术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涣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造成责任事故。
2.考核结果的效力
聘期考核合格者,有续聘或晋级聘用的资格;聘期考核不合格者,降低一个及以上岗位等级聘用。
3.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1)被考核人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
(2)各学院(部门)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填入《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中“考核结论”一栏,并据此给出续聘意见,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3)各学院(部门)务必于11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报人事处303办公室。
(二)续聘(或晋级聘用或降级聘用)
本次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申请续聘或晋级聘用;聘期超过4年且上一聘期考核合格、上一聘期结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晋级聘用条件的人员,申请开展晋级聘用。
1.个人申请
聘期考核合格,拟申请应聘相应职级的人员对照条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学院(部门)初审
(1)学院(部门)审核。审核内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填写《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基层单位初审情况表》(以下简称《初审情况表》,见附件3)
(2)报送材料:
于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303办公室:
①《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
②《初审情况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
③需晋级人员提供材料:在现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期间撰写的管理文件、重要公文、文稿或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的论文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需签署“系原件复印”申请人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根据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通知各学院(部门)。
4.民意测评
(1)民意测评要求
晋级聘用高一级管理岗位时,需民意测评,由所属学院(部门)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民意测评的范围原则上为本单位全体人员。实到人数需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在民意测评中,获赞成票达到实到人数 50% 以上者视为通过。
(2)报送材料
民意测评结束后,学院(部门)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要确定七至十级拟聘人员名单,完善以下两份表格并报人事处303办公室。
①《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意见” 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拟聘人员呈报表》(见附件 4)。
5.学校审批及公示
学校对人事处复审后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6.学校下聘用文
公示结束,学校下管理岗位聘用文。
五、其他
(一)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职员聘用条件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学院(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三)各学院(部门)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告知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时申请,以免影响工资待遇。
本人未进行岗位聘用申请的,不予聘用,由此而造成岗位聘用延误、影响工资待遇及今后岗位晋升等情况的,由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职员聘期考核表
2.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
3.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基层单位初审情况表
4.四川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拟聘人员呈报表
5.职员晋级聘用民主测评表(样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11月20日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