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自主联系拟进站学科合作导师,合作导师同意后,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进站申报书》,提交近期代表性成果、研究计划书等材料。
二、流动站考核
流动站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查,外籍申请人须在流动站党委考查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查。流动站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职能部门复审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或教务处审核博士后近期的业绩成果情况。
四、学校审批
学校博管办对流动站提交的申请人材料、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省人社厅审批
获批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填报进站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进站报到
备案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原则上需在1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取消其进站资格。外籍申请人需按照规定取得来华工作许可证、居留许可证后,方可办理进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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