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符合出站条件的博士后,向所在流动站提交《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批表》(附件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模板见附件2,表格从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模板见附件3,表格从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4-1,编写规则见附件4-2)及《博士后在站期间业绩成果复印件》(附件5),由所在流动站进行初审。
二、流动站初审
流动站审核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情况,审核博士后出站任务完成情况。
三、职能部门复审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或教务处审核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情况。
四、流动站组织答辩
流动站对出站材料初审通过的博士后,组织出站答辩。流动站组建出站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校外专家1-2名、校内相关学科专家3-5名组成。对照博士后科研项目计划书任务要求,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和成果创新与贡献进行评价考核,通过投票表决给出考核评价意见和结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材料》(附件6)。
五、学校审批
学校博管办对博士后出站材料(附件1-6)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省人社厅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的博士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填报出站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人社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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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批表.doc (0.06M)
[下载] 附件2:附件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doc (0.03M)
[下载] 附件3:附件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doc (0.03M)
[下载] 附件4:附件4-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模板).doc (0.20M)
[下载] 附件5:附件4-2: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doc (0.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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