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开展2025年8月前合同期满人员聘期考核及续签合同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合同聘期考核对象
2025年8月31日及以前合同期满的教职工,包括与学校签订了人事聘用合同的在编人员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合同聘期考核内容
(一)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专业技术人员
1.在编人员:二级学院(部门)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引进协议》任务考核结果,结合合同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合同聘期综合评价考核。
2.人事代理人员:
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并对协议任务进行明确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执行。协议任务考核合格,二级学院(部门)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引进协议》任务考核结果,结合合同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合同聘期综合评价考核;协议任务考核不合格即为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
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对协议任务未进行明确约定的,二级学院(部门)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引进协议》任务考核结果,结合合同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合同聘期综合评价考核。
(二)未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人员
主要包括:未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辅导员和管理人员。
由二级学院(部门)在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结合合同聘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综合表现等,进行合同聘期综合评价考核。
三、合同聘期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1.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技术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廉洁从业。
2.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涣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造成责任事故,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考核结果及运用
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者,有续聘的资格;合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四、合同聘期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填写合同期满聘期考核表
在编人员,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在编教职工合同期满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在编聘期考核表》;
人事代理人员,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聘用教职工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
(二)二级学院(部门)组织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门)考核小组根据本通知内容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给出明确的考核结果,签署是否同意续聘的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三)学校组织续签合同
学校根据合同聘期考核结果,通知各二级学院(部门)聘期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完善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情况
1.申请协议任务考核延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合同聘期考核范围,需先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聘期考核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签订了《人才引进协议书》但还没有协议任务考核结论的人员,暂不纳入本次合同聘期考核范围,待协议任务考核结论出来后,再组织合同聘期考核和续签合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期考核及续签人事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客观评价教职工的聘期表现,审慎提出考核及续聘意见。
五、提交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门)于5月29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在编聘期考核表》或《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汇总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古睿,联系电话:028-84768068,办公室:七教A区303室。
具体名单及附件在学校企业微信人事工作群下载。
特此通知。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20日
编辑:周昊|古睿 审核:杨漪柳 终审:郑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