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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三批次教师协议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03 11:02:2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查看:22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6年第批次教师协议任务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与学校签订了协议书,且在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期间,需要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或聘期考核的全职人员(含年薪制人员和非年薪制人员)、柔性引进人员、返聘人员。考核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依据与计算方式

(一)考核依据

考核依据为考核对象与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书》或《任务协议书》或《续聘协议书》及《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协议任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师校〔2025〕138 号)或《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科研为主型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师校〔2022〕92 号),上述文件详见附件2

(二)计算方式

聘期考核方式分为逐项考核和计分考核两种,符合下列其中一种即为聘期考核合格:

1)按照逐项计算方式考核的,对照协议书要求逐项完成,可考核合格;其中,成果完成比例超过200%或成果质量突出的,可考核优秀;

2)按照计分计算方式考核的,如以川师校〔2025〕138 号文件进行考核,聘期任务需就高计算,完成协议书规定的科研项目类任务且科研任务分值完成比例达到100%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且科研任务分值完成比例达到150%以上的,可考核合格;

3)按照计分计算方式考核的,如以川师校〔2022〕92 号文件进行考核,聘期任务需就高计算,任务完成比例达到100%的,可考核合格;

4)按照逐项计算加计分计算方式进行综合计算的,若只逐项完成协议书部分任务,可将完成部分扣除,再计算剩余部分任务及剩余部分成果分数,若剩余部分成果分数超过剩余部分任务分数的,可考核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对象填表(610日前)

考核对象在人事综合管理系统“教师协议任务考核”模块(以下简称考核系统)填写考核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学院单位考核(617日前)

学院(单位)在考核系统对考核对象聘期内的科研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其中,考核对象有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由学院参照附件4,出具研究生工作量考核表并上传)。学院(单位)组织召开考核评审会(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听取考核对象汇报陈述工作开展及成果取得情况,并提出明确考核结论,将考核结论面向全学院(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式无异议录入考核结论。其中,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的考核结论分为通过、预警聘期考核的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职能部门复审(624日前)

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考核系统对考核对象聘期内的教学和科研完成情况进行复审。

(四)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人事处汇总考核情况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于2026年626日前,将下列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3室):

考核对象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的,向人事处提交年度、中期考核结论报告,模板详见附件5。

考核对象为聘期考核的,向人事处提交考核系统导出的考核表,填写公示情况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聘期考核符合延期条件的(仅聘期考核可申请延期,且最长不超过一年),除完成上述考核程序外,需同时提交一份延期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6。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4761147

 

请通过OA系统或联系人事秘书获取附件                                   

                        人事处

 2026年63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