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四川省专家评议(审)委员会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1号)的相关要求,现补充推荐汪明义同志。现对被推荐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群众凡对被推荐者有异议的,应以书面、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4760624(四川师范大学监察处)
028-84768842、84761147、84761910(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