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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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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留学期限

1.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详情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65查看)。

2.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申请访问学者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博士后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1.4月10日-4月20日,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纸质材料(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务必在4月20日之前按照要求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在线上线下提交完毕。以便学校人事处审核、上报。

2.《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不用签字盖章),签名和盖章处由学校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员近五年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思想政治品德、师德师风与身心健康状况;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的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字数在500字内。该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各推荐学院务必针对申请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同时,请申请人填写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附件中的“推荐意见”须与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上的内容一致,填写完毕后于4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769696816@qq.com

3.纸质申请材料全部为A4规格单面打印,复印件必须清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和要求排列,胶装成册或用长尾夹固定,不用回形针、大头针;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冯朝旭,电话:028-84761910

邮箱:1769696816@qq.com办公地点: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5

 

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

 

                                        人事处

2022年3月17日


附件:附件《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doc  (33.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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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师资管理科